1.6K
73.某甲購買傷害險時任職於國中教師,二年後轉任救生員一職,未告知保險公司,後來發生意外事故致死,則保險公司在傷害險部份
1. 按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比例理賠
2. 依原投保金額理賠
3. 補足保費差額後理賠原保險金額
4. 不予理賠
解析:救生員這個職業,傷害險也有承保,但其風險遠高於教師:因為未告知保險公司,就發生意外,所以就會比例理賠
答案: 1. ACD